被稱為「合法討債公司」的行政執行署,多次藉由管收將欠稅大戶抓去關,迅速追回欠款,法界戲稱,管收基隆市中山區手冊換贈品堪稱是執行署合法的「擄人勒贖」手段,禁奢條款則是這些大戶的「緊箍咒」。

中國時報【陳志賢╱台北報嘉義縣布袋鎮寶寶手冊贈品2016導】

但執行官不雲林縣斗六市媽媽贈品同意,且孫有脫產行為,要求他找人作保,孫於是找女兒孫芸芸做保人到執行署簽下擔保書,也因此孫道存沒有被管收,並且依計畫付清欠款,成為執行署成功追討的案件。

前太電董座孫道存在2009年9月,曾因欠稅3億不繳,還被拍到與嫩妻吃大餐、逛百貨,引起輿論嘩然,士林分署執行官立即「擬定計畫」,要求孫償還欠下的鉅額稅款,同年月21日,孫道存欠款到期日,他擔心被抓去關,提出台灣銀行本票1億元,希望能將剩餘的2億元分18期償還。

禁奢條款包括禁止購買、租賃或使用2000元以上之商品或服務、禁搭飛機、禁止期貨、股票等投資、禁止進入酒店、夜店、舞廳、KTV、4星級以上飯店、摩鐵、禁止每月生活費用超過1萬8500元、禁止六合彩、賭博等。民眾只要檢舉欠稅大戶有奢華行為,也有獎金可領。

翌年政府在行政執行法增訂被稱為是《孫道存條款》的「禁奢條款屏東縣琉球鄉托兒所補助」,只要發現欠稅大戶有消費豪奢行為,除可以限制住居,甚至拘提、聲請法院裁定管收。

其實不少名人曾被執行署聲請管收,例如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因積欠綜所稅及罰鍰共2億多元,執行署聲請管收林,法院已在10日開庭傳喚林說明,但尚未裁准。

欠稅1000多萬元的宜加跑公司老闆林定吉,去年遭管收,不到一星期就要求子女繳清欠稅後獲釋。

此外,朱姓黃牛在桃園機場違法攬客遭警開罰,累積未繳罰單686張、罰鍰逾新北市坪林區媽媽贈品>澎湖縣七美鄉寶寶手冊贈品2016205萬,去年也曾遭聲請管收獲准。

依規定,管收一次為期3個月,最多以6個月為限,因此也有欠稅者撐過6個月管收期限,法院只能放彰化縣竹塘鄉幼兒美語教學人,執行署也沒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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